时间:2026年7月10日—7月23日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均村
学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系部及专业:应用法律系 · 法律事务专业
带队教师:郑浩然(应用法律系讲师、兼职律师)
学生成员:实践团队长陆一铭、普法宣讲组组长江南、法律咨询组组长秦晓月、纠纷调解专员沈律、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方可欣、文书撰写与记录员林子涵
第一章:出征——带着法律走进畲乡
2026年7月10日清晨六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下沙校区的大门在晨光中缓缓打开。应用法律系的教学楼前,一辆大巴车已经发动引擎。法律事务专业的十三名学生正在将物资搬上车厢——与其他“三下乡”团队不同,他们带的最多的不是被褥和食品,而是法律专业物资:民法典单行本、普法宣传册、法律咨询登记表、纠纷调解记录本、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普法情景剧道具……大大小小几十种,整整齐齐地码放在几个大号行李箱中。
“咱们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要做法治乡村建设的‘播种机’。”队长陆一铭是法律事务专业大三学生,也是系里“法治宣讲团”的团长。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制服衬衫,胸前别着校徽和团徽,正在逐一核对物资清单。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行政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法律事务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致力于培养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应用型人才。此次“三下乡”的目的地——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均村,位于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核心区域。大均村是中国传统村落,也是远近闻名的“畲乡之窗”,旅游资源丰富。然而,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加,土地流转、民宿经营、劳务用工、相邻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遇到问题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用“老办法”解决,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这次下去,我们要做五件事。”带队教师郑浩然在出发前的动员会上给同学们布置了任务。郑浩然是兼职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有八年的执业经验。“第一,开展全覆盖的乡村普法宣传,让法律走到村民身边、走进村民心里;第二,设立流动法律咨询点,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第三,协助村委排查化解现存矛盾纠纷,能调则调,该引则引;第四,针对村里的未成年人开展预防欺凌和自护教育;第五,编写一份适合村情的‘法治乡村建设建议书’。记住,我们是学法律的,我们的武器不是拳头,是法条、是逻辑、是公平正义的信念。”
车子驶出杭州,沿着长深高速一路向西南。窗外的景色从杭嘉湖平原渐渐变为浙西南的连绵群山。五个小时后,大巴车在景宁县城下了高速,又沿着瓯江支流溯流而上,行驶了四十多分钟,终于抵达了大均村。
村党支部书记雷玉明早已等在村口。他五十多岁,是土生土长的畲族人,穿着一件藏青色夹克,胸前别着一枚党徽。看到大巴车停下,他快步迎了上来。
“郑老师,欢迎你们!咱们村这几年发展旅游,外来的人多了,矛盾也多了。好多事情我们村干部也搞不清楚该按什么规矩办。你们是学法律的,正好帮我们把这些事情理一理。”雷玉明握着郑浩然的手,语气里满是期待。
郑浩然把陆一铭叫到跟前:“这是我们队长陆一铭,法律功底扎实。雷书记,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村里目前比较突出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陆一铭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上面已经写好了调研提纲:土地与房屋权属、民宿经营合规、劳动合同与劳务纠纷、邻里关系与侵权、婚姻家庭与继承、未成年人保护。他抬头看着雷玉明,认真地说:“雷书记,咱们先座谈,然后再入户走访。”
第二章:摸底——畲乡的法律“家底”
入驻大均村的第一天下午,实践团没有休息,直接在村委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村两委干部、网格员、民宿业主代表和几位老党员。
雷玉明首先介绍了村里的基本情况:“我们村有三百多户人家,一千二百多口人,畲族占了将近一半。村里搞旅游十几年了,现在有大大小小四十多家民宿和农家乐。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民宿租赁合同不规范,房东和租客经常扯皮;二是旅游旺季用工多,但很多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三是宅基地和房屋的继承问题,很多老人没有立遗嘱,子女之间闹矛盾;四是游客和村民之间的纠纷,比如停车、噪音、环境卫生等。”
秦晓月是法律咨询组组长,她一边听一边在本子上飞快地记录。当雷玉明提到“民宿租赁合同”时,她抬起头问了一句:“雷书记,这些合同是村里统一拟定的模板,还是房东和租客自己写的?”
“绝大多数是自己写的,有的就是一张纸条上写几句话,有的连写都没写,就是口头说一声。”雷玉明叹了口气,“前年有两家就因为合同的解约条款没写清楚,闹到了派出所。”
郑浩然和陆一铭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淡薄”问题。
第二天开始,实践团分成三个小组,用三天时间对全村进行了全覆盖的入户走访。
陆一铭和江南负责民宿业主和租客群体。他们走访了村里规模最大的民宿“畲乡人家”,老板娘雷大姐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但她的烦恼也不少。
“陆同学,你说说,我和租客签的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雷大姐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手写着几行字:“雷大姐将房子租给张三开民宿,租期五年,每年租金五万,一年一付。”
陆一铭接过那张纸,仔细看了一遍,然后说:“雷大姐,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它太简单了,很多重要条款都没有写进去。比如,如果张三提前退租,他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他把房子损坏了,谁来修、谁来赔?如果租金要调整,按什么标准调?这些问题合同里都没写,一旦发生争议,谁也说不清楚谁有理。”
雷大姐恍然大悟:“怪不得!去年张三就提前两个月退租了,我一分钱违约金都没拿到,还搭进去一个月的时间找下家。”
陆一铭从包里取出一份《民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这是他出发前花了整整一周时间,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和浙江省民宿管理相关法规起草的。合同共十二条,涵盖了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每一条都用通俗的语言做了注释。
“雷大姐,这份示范文本您拿去用。以后跟租客签合同,照着这个模板写,就不会有大的漏洞了。”陆一铭把合同文本递给了雷大姐。
雷大姐接过去翻了翻,惊喜地说:“哎呀,这个太好了!不仅有合同,还有注释,一看就明白。陆同学,我替全村的民宿老板谢谢你!”
方可欣和沈律则重点走访了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留守老人家庭。在大均村,有不少父母在外务工、由祖辈照看的留守儿童。方可欣是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她最关心的是这些孩子是否面临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等风险。
村民钟爷爷家有一个十二岁的孙子小钟,父母在温州打工,一年回来两次。方可欣跟小钟聊了很久,发现他在学校曾被高年级同学索要过零花钱,但不敢告诉老师和爷爷奶奶。
“小钟,以后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你一定要告诉大人。这不是你胆小,是你遇到了坏人,大人应该来保护你。”方可欣蹲下来,平视着小钟的眼睛,语气温柔但坚定。她给小钟留了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卡片:“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敢跟爷爷奶奶说,可以打这个电话给我,我帮你出主意。”
三天的入户走访结束后,林子涵把所有信息汇总,形成了一份《大均村法治需求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全村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民宿租赁合同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用工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近三年发生各类民事纠纷三十余起,其中只有五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百分之四十五的受访村民表示“不知道如何打官司”;百分之三十的留守儿童表示曾遭遇或目睹过不同程度的欺凌行为。
“这些数据就是我们的‘作战地图’。”郑浩然在当晚的总结会上说,“接下来十天,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地啃。”
第三章:普法——让法律从纸上走进生活
7月14日上午,大均村文化礼堂里座无虚席。这是实践团策划的“法治乡村大讲堂”第一讲,主题是“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
主讲人江南是普法宣讲组组长,也是学校辩论队的主力选手。他口才极好,能把复杂的法律问题讲得通俗易懂、妙趣横生。他没有用PPT,而是用了一个更接地气的方式——讲故事。
“各位乡亲,今天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子。”江南站在台上,手里没有讲稿,只有一支白板笔。“隔壁县有个村,老张和老李是邻居。老张想在自家院子里盖个阳光房,结果阳光房的屋檐伸到了老李家的院子里,下雨天雨水全滴在老李家的墙上。老李找老张理论,老张说‘我盖在我自己的地盘上,关你什么事’。大家说,老张说得对吗?”
台下的村民七嘴八舌:“对啊,盖在自己家里,没毛病啊。”“不对不对,屋檐伸到别人家去了,肯定不行。”
江南在白板上画了一幅简图:“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简单说,你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损害邻居的合法权益。老张的屋檐伸出去的那部分,就侵犯了老李的权益。最后法院判老张把屋檐缩回去,还要赔偿老李的损失。”
“哦——”台下响起一片恍然大悟的声音。
江南接着讲了三个案例:一个是关于“高利贷”的——借一万到手八千,还要按一万还本付息,法律怎么认定;一个是关于“彩礼”的——订婚后反悔,彩礼要不要退;一个是关于“遗产”的——老人没立遗嘱,房子到底归谁。每一个案例都贴近农村生活,每一个案例都引发了热烈讨论。
一个半小时的讲座,没有一个人提前离场。讲座结束后,好几位村民围上来,有的问“我那个宅基地的事情”,有的问“我儿子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江南一一作答,答不上来的就记下来,回去查清楚再回复。
除了大讲堂,实践团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沈律和秦晓月在村口设立了“流动法律咨询点”,每天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雷打不动。咨询点前总是排着队,有问土地承包的、有问婚姻家庭的、有问劳动合同的、有问民间借贷的。
村民蓝大叔在咨询点坐了很久,欲言又止。秦晓月看出了他的犹豫,轻声说:“大叔,您有什么问题尽管说,我们保密。”
蓝大叔终于开口了:“我前年借给亲戚五万块钱,说好一年还。到现在两年了,一分钱没还。我找他要了好几次,他总说没钱。我该咋办?”
秦晓月问清了借款的时间、金额、方式(现金还是转账)、有无借条。蓝大叔说有借条,但借条上只写了“今借到蓝某某五万元”,没写还款日期,也没写利息。
“大叔,您这个借条虽然简单,但是有效的。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您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我建议您先正式催收一次,最好用微信或者短信,留下文字证据。如果对方还是不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秦晓月拿出纸笔,帮蓝大叔草拟了一份《催收函》模板,又告诉他起诉的大致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蓝大叔接过模板,连声道谢:“谢谢你啊姑娘,我还以为我这五万块钱打了水漂了呢。”
晚间的普法活动也同样精彩。实践团编排了一台普法情景剧,在村文化礼堂广场上演。剧情围绕民宿经营中的纠纷展开:房东和租客因为合同条款吵架、游客在民宿摔伤索赔、隔壁邻居投诉噪音扰民……演员都是实践团的同学,台词幽默、表演生动,村民们在笑声中学到了法律知识。
“看了这个剧我才知道,原来民宿出了事,责任怎么划分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说谁受伤谁有理。”民宿业主雷大哥看完剧后感慨地说。
第四章: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普法只是第一步。实践团在走访中发现,村里有好几起长期未解的纠纷,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有的甚至几年不说话。郑浩然决定带领同学们尝试介入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
第一起纠纷是相邻关系纠纷。村民吴大叔和叶大婶是邻居,两家之间有一条共用的排水沟。去年吴大叔翻修房子,把排水沟的水泥盖板换成了自己的,叶大婶认为吴大叔占用了公共空间,两家人因此闹了将近一年,村委会调解了好几次都没成功。
沈律和陆一铭接下了这个案子。他们先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各自的诉求和底线。吴大叔说:“我不是要占她的地,我就是换了块盖板,原来的那块坏了,我换一块新的,有什么错?”叶大婶说:“他不是换盖板,他是把沟往我这边移了三十公分,占了我的地方!”
沈律拿出卷尺和村里提供的老宅基图,现场测量了排水沟的位置。测量结果显示,排水沟的中心线确实向叶大婶家偏移了约二十五厘米。
“吴大叔,测量结果您也看到了,排水沟确实往叶大婶那边偏了一点。不管是不是有意的,事实摆在这里。”沈律说话不卑不亢,“我的建议是,把盖板拆了,重新按照原来的中线铺设。铺盖板的工料费,您和叶大婶一人一半,您看行吗?”
吴大叔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既然确实偏了,那就改回来。工料费我自己出,不用她出。”
叶大婶听到这个结果,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惊讶,然后慢慢变成释然。“老吴,你要是早这么爽快,咱们也不至于闹这么久。”
两家人当场握手言和。一年没说过话的邻居,在沈律和陆一铭的调解下,终于又开口说话了。
第二起纠纷是劳务报酬纠纷。村民钟大姐去年在村里一家民宿帮工两个月,老板答应给八千块钱工资,但只给了五千,剩下的三千拖了大半年不给。钟大姐多次讨要,老板不是说“生意不好”就是说“过几天给”,但就是不给。
秦晓月和江南接手了这个案子。他们先找民宿老板核实情况。老板承认确实欠三千块钱,但理由是钟大姐干活不认真、客人投诉过,所以应该扣一部分工资。
秦晓月耐心地跟老板讲道理:“老板,如果您认为钟大姐的工作质量有问题,您当时就应该提出来,跟她协商扣多少钱。您现在事后再扣,而且没有书面证据,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更何况,钟大姐已经把活干完了,您也用了她的劳动成果,拖欠工资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老板被说得哑口无言,当场把三千块钱转给了钟大姐。
钟大姐拿到钱的那一刻,眼泪掉了下来。“这三千块钱,我等了大半年。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
十四天里,实践团共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七起,涉及金额三万余元。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的过程,当事人和围观村民都受到了法治教育——原来解决问题可以不靠吵架、不靠打架,可以靠法律、靠道理、靠协商。
第五章:守护——让法治阳光照亮孩子的心
7月18日下午,大均村小学的教室里,一场特殊的课堂正在进行。
方可欣站在讲台上,身后的大屏幕上写着——“向校园欺凌说‘不’”。台下坐着三十多个孩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有。
“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做一个游戏。”方可欣没有直接讲法条,而是拿出几张卡片,每张卡片上写着一个情景。“请几位同学上来抽一张卡片,然后告诉我,卡片上的事情对不对,如果不对,应该怎么办。”
一个小女孩抽到了这样一张情景:“班上有个同学,因为戴眼镜,被其他同学叫‘四眼狗’,大家都不跟他玩。”
小女孩想了想,说:“这样不对,不应该嘲笑别人。戴眼镜又不是他的错。”
“说得非常好!”方可欣鼓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嘲笑、孤立、起侮辱性外号,这些都是欺凌的一种形式。如果你看到身边的同学被这样对待,你应该怎么做?”
“告诉老师!”“告诉家长!”“跟那个被欺负的同学做朋友!”孩子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方可欣又讲了性侵害预防、网络安全、防拐骗等内容,每一个知识点都用孩子们能听懂的语言和喜欢的形式呈现。她还给每个孩子发了一本《未成年人自护手册》,图文并茂,里面有“安全三部曲”——识别、拒绝、报告。
“记住,你们的身体属于你们自己。任何人让你们感到不舒服、害怕、困惑的触碰,你们都可以说‘不’。这不是不礼貌,这是保护自己。”方可欣的声音温柔而坚定。
课程结束后,好几个孩子主动来找方可欣,有的问问题,有的只是单纯想跟她聊天。方可欣一一回应,耐心倾听。她发现,这些山里的孩子,很多父母在外打工,他们太需要一个可以倾诉、可以信赖的大人了。
方可欣和沈律还做了一件更有意义的事——他们为村里的留守儿童建立了“法治关爱档案”,记录每个孩子的基本情况、监护状况、在校表现、心理状态等,标注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孩子。对于存在潜在风险的孩子,他们联系了学校和村委会,建立了联动保护机制。
“我们不可能一直在这里,但我们可以帮他们建立一个保护网络。”方可欣在总结中写道,“法治的阳光,应该照进每一个孩子的心里。”
第六章:播种——带不走的“法律明白人”
普法、咨询、调解、未成年人保护——这些都是“输血”。实践团深知,真正改变一个村法治面貌的,是培养一批“带不走的法治力量”。
7月20日,实践团在村委会议室举办了第一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是村里的党员、网格员、妇女主任、民宿业主代表等,一共十五人。
陆一铭主讲《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百问》。他从村民最关心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话题入手,用通俗的语言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大家不需要成为法律专家,但你们要成为村民身边‘会用法的人’。遇到小纠纷,你们可以先调解;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你们要知道去哪里咨询、怎么求助。”
江南主讲《调解技巧与实务》。他现场演示了“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法”“利益平衡法”等常用调解技巧,又组织学员们进行了角色扮演。一位参加培训的网格员在演练后感慨:“以前调解矛盾,我就是两边劝,劝不动就没辙了。原来调解是有方法、有技巧的,这堂课太有用了。”
秦晓月主讲《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她教大家怎么写借条、怎么写合同、怎么写催收函、怎么写授权委托书。每一份文书都有标准模板,她打印出来发给了每一位学员。
“以前我们写借条,就是‘今借到某某多少钱’。学了这节课才知道,借条要写清楚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方式、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缺了哪一项都可能出问题。”民宿业主雷大姐说。
培训班结业时,十五位学员通过了考试,获得了村里颁发的“法律明白人”证书。他们将是大均村“带不走的法治力量”,在实践团离开后,继续在村里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
“这才是我们这次‘三下乡’最核心的成果。”郑浩然在结业仪式上说,“十四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十五个‘法律明白人’的力量是无限的。他们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会把法治的种子传播给更多的人。”
第七章:归程——法治的种子已经种下
7月23日清晨,实践团准备返程。
雷玉明把一面锦旗递给郑浩然,上面写着——“法治阳光暖畲乡,青春力量助振兴。”锦旗在晨光中格外耀眼。
村民们陆续赶来送行。雷大姐拎着一袋茶叶,塞到陆一铭手里:“陆同学,你给我的那份合同模板,我已经用上了,跟新来的租客签了一份正规合同,心里踏实多了。这茶叶是我们畲乡的自己种的,你们带回杭州喝。”
钟大姐端着一盘热腾腾的乌米饭,一定要秦晓月带上:“秦姑娘,我那三千块钱要回来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这是我自己做的乌米饭,你路上吃。”
吴大叔和叶大婶也来了。两人站在一起,有说有笑,完全看不出一个月前还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沈同学,多亏了你,我和老吴现在好着呢,前两天还一起喝酒来着。”叶大婶笑着说。
小钟和几个孩子也来了。小钟跑到方可欣面前,手里拿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穿着警服的姐姐,旁边写着“方姐姐,谢谢你”。方可欣蹲下来抱住小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大巴车缓缓启动。雷玉明和村民们站在村口挥手,孩子们追着车跑了好远。吴大叔和叶大婶并排站着,两位曾经的“冤家”,现在成了守望相助的好邻居。
返程的路上,郑浩然让每个人说一句这十四天的感受。
江南说:“站在台上讲民法典的时候,我看到台下的乡亲们从一脸茫然到频频点头。那一刻我明白了,普法不是背法条,是把法律翻译成老百姓听得懂的话。”
秦晓月说:“蓝大叔拿到催收函模板时说‘谢谢你姑娘’。那一刻我觉得,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可以是有温度的。”
沈律说:“吴大叔和叶大婶握手言和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夏天的太阳都没那么晒了。”
方可欣说:“小钟的画我会一直留着。将来无论我做什么工作,我都会记得——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未来。”
陆一铭说了最后一句话:“雷大姐用我写的合同模板签了新合同。这让我觉得,我们学法律的人,最大的成就感不是打赢多少官司,而是让老百姓不打官司也能解决问题。”
车厢里安静下来。窗外,浙西南的群山在阳光下层层叠叠,云朵在山间投下流动的影子。
2026年的夏天,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的学子们,在畲乡大均村的十四天,做了很多事——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明白人培训……
但归根结底,他们只做了一件事:把法治的种子,种进这片土地。
种子很小,不会马上开花结果。但它会慢慢生根、发芽、长大。总有一天,大均村的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会首先想到法律,而不是拳头;民宿业主签订合同时,会知道要写清楚每一条款,而不是“口头约定”;老人立遗嘱时,会知道遗产规划的重要性;孩子们被欺负时,会勇敢地说“不”,会知道有人可以保护他们。
这,就是法治的力量。这,就是这群年轻人这个夏天最大的意义。
正如郑浩然在临别时对村民们说的:“我们人走了,但法治的种子留下了。只要种子在,法治的阳光就会一直照在这片土地上。”
